大会现场 | 付萍详细解读国家团体标准 《老年营养食品通则》

时间:2024-07-18 10:12:23         来源:网络

7月13日,「2024中国老年营养食品发展大会」开幕式在江苏省宜兴市隆重召开。本次大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营养食品分会主任委员付萍对国家团体标准《老年营养食品通则》T/LXLY 28-2024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该标准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为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和指导老年营养食品产业发展而发起制定,于2024年3月30日正式发布。

在《老年营养食品通则》解读中,付萍表示,按照我国现行法规,老年食品并不是一个单独的食品类别,它既可以是普通食品(生鲜食品、预包装食品)、也可以是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膳用食品),但从发展的观点看,未来10年内我国将有接近4亿老年人口,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老年食品应该像婴儿食品、孕产妇食品一样,成为一个独立的食品分类,制定相应的标准,让生产企业有据可依,从而更好地生产出符合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营养食品,是制定该标准的初心,该标准发布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市场,提高产品的质量,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老年营养食品通则》是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提出并进行综合管理的,该标准由包括中国宜兴老年营养食品产业园在内的众多企业、社会组织、研究机构、行业专家共同起草。

付萍指出,要全面了解《老年营养食品通则》,首先要厘清其中几个基础定义:

老年营养食品定义为:适合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理特点、健康状况和营养需求的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

营养质量指数(Index of Nutritional  Quality, INQ)是指用来测量食品中营养素含量与能量含量的关系,计算公式:INQ=(食物营养素含量/营养素推荐量)/(食物热能含量/热能推荐量)。

食物质构是指食物的物理性状,根据国际吞咽障碍食物(IDDSI)饮食障碍食物的分级,结合我国国情,参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咀嚼吞咽困难老年人的食物加工制作方法进行定义和分类。

标准主要内容和基本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原料和感官要求:标准规定了老年营养食品应以食物原料为主要原料。(乳类、乳蛋白制品、大豆蛋白制品、粮谷类及其制品),或以各类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成分)生产加工制成的休闲食品、营养补充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满足老年人群营养需要、改善老年人群营养状况。

营养成分要求:按特征营养成分分为:包括补充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补充脂类、补充基础营养类、补充其他营养成分。标准规定了按相应特征性成分分类的老年营养食品应达到其对应特征性成分的要求量,可选择添加至少含有一种特征营养成分,且营养质量指数(INQ)≥1。

营养成分补充量要求:特征营养成分每日推荐量依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DRIs2023版)》最新数据,上限应符合相关法规最高限量和使用范围,下限应不低于DRIs 1/3量。

技术指标-特征性成分

按相应特征性成分分类的老年营养食品应达到其对应特征性成分的要求量,可选择添加至少含有一种特征营养成分,且营养质量指数(INQ)≥1

表1 特征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参照标准

技术指标-可添加成分

表2 可添加的营养成分及含量

技术指标-质构分级

表3 食品质构分级

产品的标识与宣传

标签信息的准确性:老年营养食品的标签应清晰、准确地标注产品的营养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这些信息应真实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得虚标或误导消费者。

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产品的宣传内容应基于科学研究和实验结果,不得夸大其词。宣传中涉及的营养成分、功效等信息应有明确的科学依据和来源。

禁止的误导性信息:老年营养食品的宣传中应避免出现“包治百病”、“延年益寿”等夸大其词的宣传语。同时,也不得利用误导性信息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性要求

原料质量控制:老年营养食品使用的原料应来自可靠的供应商,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所有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加工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加工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查,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包装与储存的规范:产品的包装应密封良好,防潮、防霉、防污染。储存环境应阴凉、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同时,产品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在本次主旨报告的最后,付萍指出《老年营养食品通则》的发布,不仅有助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更能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好的营养保障、降低健康风险、提升生活质量与幸福感,希望在《老年营养食品通则》的指导和广大企业的参与下,老年营养食品产业发展越来越规范,为健康中国的建设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地区      |      关于我们      |      新闻热线      |      投稿信箱      |      法律顾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