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晗个人摄影展【上海】

时间:2024-08-13 08:38:06         来源:网络

李梓晗个人摄影展【上海】

Li ZiHan‘s Personal Photography
Exhibition [Shanghai]

开幕式时间:
2024年8月17日下午14:30

地点:
上海春熙艺术空间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8号中庚漫游城5楼春天国际影城内)

展期:
2024年8月17日~8月31日

主办:
春熙艺术空间
上海汉穹文化
纽约安迪艺术策展公司

出品:
春天国际影城

统筹:
徐鉴 / 小刚

剪辑:
吉檀迦利

策展人:
汪正斌 / 安迪

媒体支持:
中国美术网、雅昌艺术头条等100家网络主流媒体,以及Facebook、Instagram、Twitter、YouTube等海外社交平台。

 

 

 

 

《作品阐述》

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影像机械复制时代的滥觞,世人对艺术与影像的感知逐渐向同质化的趋势发展。纷繁复杂的影像材料使空虚、孤独、迷茫、焦虑、不安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向人心涌来。此时,人们对艺术的需求出现了,摄影这门艺术进入了人们的眼帘,而摄影师的义务是成为“他者”的诉说者,来纾解影像材料对“他者”造成了“自我”的冲突与矛盾。

摄影艺术开始以“你”这个主体角度展现,向外部欣赏中的客体发出提问,并通过艺术带来的主客体间互动去探索属于自己心中的“哈姆雷特”的未知领域。人类的文明和自然基础决定了每个人的爱都有相似的本质,通过摄影艺术的拉近,人们可以一同领悟寂静的心境和情绪的浑穆,为同一梦想、感悟而战栗。

我们为美的共通而吟唱、叹谓。正是摄影记录下来的瞬息即逝的时刻,让我们见证了真理,回望了过去,复活了相爱的永恒。在这个大部分事物沦为牺牲品的时代里,艺术通过取消主体与客体区分的形式映入了我们的眼帘,拉近了人心之间的距离,打破了对孤独与苦痛的传统定义与存在。为了面对我们的未来,我们除了学会仰视与平视生命的差异所产生的不安这件事,更应该学习的是俯视人世间的悲痛与苦难。哪怕这些和真实的残忍使人们不得不思考福柯与尼采所表达的肉体之所、起源之所——模糊不清的创伤、莫名奇妙的痛苦和捉摸不定的本能之所在。

为了携手共渡这段艰难的旅程,我希望通过我作品里面表达的情感和片面的思考来和缓当下存在主义者和精神障碍者的痛苦与孤单,使在夹缝与角落里茫然的人们得到心灵上的共情与安慰,从而实现我理想中的个人价值。使世人明白这世界除了繁花盛景,还应该有人情冷暖。

——————— 文/李梓晗.

 

 

 

 

 

 

 

 

 

 

 

 

 

 

 

 

《导师眼中的梓晗》


【 她迷一样的创作才刚刚开始 】

与梓晗相识是因为她的作品,她是一个有很好艺术天赋的学生,有丰富的精力做作品,摄影、雕塑、架上绘画、写作,对一个正在读本科学习的她,真是迷一样的学习与创作生活……其实,她的艺术创作也刚刚开始,虽然她已积累了很多作品。从这次展览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她的很多实践,但更多看到的是她的追求和执念。

我与梓晗因某些原因,未能成为线下的师生。但我常常收到她发给我的邮件,就这样通过她的邮件、她的作品开始了与梓晗的认识和一直未曾谋面的交往。大多学生的学习是由专业课程带着走,因而会少了一些热情的投入和强烈的创作欲望,专业老师看到的学生作品也大部分是布置完成的作业。而梓晗不同,她爱读书,爱摄影,会去主动创作,又主动发表在很多专业公众号上,这在学校的学生是少有的,他们还要完成各科的作业。看她常常发给我的邮件,我由衷的喜欢,毕竟这样的学生少之又少。由于我们的交流多了,在专业上又有了一些相互的认同,也便有了更多的线上交流。梓晗是一个有思考、有理想的孩子,她对摄影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解读,她用影像传递自己的思考,虽然有些想法还不一定成熟,但她愿意去尝试,愿意去做一些实现这些思考的可能。由于她的绘画基础和良好的美术修养为她的摄影实践架起了一座桥梁,让她的多种摄影实践的尝试有了更多实现的可能。在她的众多艺术创作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她的雕塑、她的设计草图,都展示了她的天马行空。无限拓展的领域和创作思维让她与众不同,独特的观察和实践让她在往艺术家的道路上前行。爱思考为她的艺术理想插上了翅膀,她又特别喜欢在哲学领域遨游,文字创作也让她的在艺术领域的实践不断深化,使得她的多种媒介的创作更加自由和少了约束。多年的教育经验让我对她充满了期待,由于我不再招研究生,没有了和她成为师生的缘分。她经过审重考虑,告诉我她在备考中国美术学院的研究生。我一直在期待着她艺术家之路的成功,这样,我在创作和实践的路上又会多了一个知已。

——————— 文/李楠.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曾担任摄影专业主任、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当代艺术委员会委员。

地区      |      关于我们      |      新闻热线      |      投稿信箱      |      法律顾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