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评周杰伦演唱会抢票:违反自愿原则 有捆绑销售之嫌
时间:2024-03-22 18:16:18 来源:网络 |
想抢演唱会门票要先充值488元会员?近日“周杰伦杭州场抢票需先充值488元VIP”一事登上热搜。根据报道,此次“开票”的售票平台,其实是一款名为“JayMe”的APP软件,其应用介绍中显示,“JayMe是周杰伦官方粉丝社区APP,由杰伦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独家正版授权打造”,而抢票条件是在抢票日前开通价值488元的JayMe超级VIP,凭此身份和1wJ币加演唱会购买权资格券才能开抢门票。
相关热搜一出,立即引起消费者的广泛讨论。有消费者表示:“完全就是官方黄牛”, 也有消费者表示:“门槛还不够高,自己还是抢不到”。
法律专家:本质有捆绑销售之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员限抢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苛刻的抢票条件是消费者讨论的焦点。但实际上即便充值488元成为会员,只是有抢票资格,并不意味着能直接拿到门票。如果后续在抢票中,未能抢到演唱会门票,所充值的会员费也不能退款。
“表面上看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范围,因为充值你才能获取这个获才能获取买票的这种权利,是为了防黄牛。但是实际上,这个前置的条件就变成了侵害消费者权利的一个门槛。”有行业知名专家分析指出,JayMe设置的这个门槛很深,关于488定价的问题也无法溯源,一旦充值,可能就会产生残留的零头,涉及到消费者如何退费的问题,以及商家希望消费者后续再次消费的商业目的。
针对此事,江苏消保委表示,JayMe设置抢周杰伦演唱会门票需先充值488元行为侵权。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同时还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演唱会门票既然公开出售,作为消费者,就拥有平等购买演唱会门票的权利。通过设置预付会员费用等条件限制获得演唱会门票的购买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捆绑销售的嫌疑。
对此,湖北仁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富律师表示,JayMe的会员模式,注册会员才能获得演唱会门票的购买权,相当于为消费者增加了一道门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以及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之规定,JayMe的会员模式,违反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捆绑销售之嫌。
JayMe疑似设“霸王条款” 消保委:别让“粉丝经济”变“偶像坟墓”
此次苛刻的抢票要求背后还饱受JayMe APP“霸王条款”的质疑。消费者在充值会员时提示:“一旦开通付费权益,将不再支持退还、退货政策”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周指出,该条条款涉及“格式条款”,JayMe作为格式合同条款的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其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限制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文旅和公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陈志富律师称JayMe 的退费条款将可能是无效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之规定,该提示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之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他进一步指出,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5种途径寻求解决。一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江苏省消保委呼吁当前文娱演出市场消费热情高涨,经营者要想抓住这“泼天富贵”,不应该通过各种限制性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做法不仅影响消费者体验,更破坏了市场秩序,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主办方目光要放长远,将尊重消费者利益提到首位,以多元化售票方式增加与粉丝的黏合度可以理解,但还是应当考虑更加公平合理的抢票方式。建议破除不合理的购买限购,明确梯次退票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加入进来,享受演出,切莫让“粉丝经济”变成“偶像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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